实验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2009年07月07日 00:00  

1.       学期开始,实验指导教师需根据实验大纲的要求填写好本学期实验教学进程表、实验项目卡等实验材料在第一周内交实验室,便于安排实验。同时将实验所需的硬件及软件环境的要求报教研室,由教研室主任汇总后报实验室,便于实验环境的准备。

2.       实验课前必须使学生明确实验内容,布置学生预习,做好必要的实验准备工作。

3.       提前5分钟到岗,中途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       实验课以班级为单位,由指导教师安排就座,不得有混乱现象发生。

5.       实验指导教师在学生第一次实验时负责向学生宣读学生实验守则。

6.       实验课开始后协助实验室工作人员检查实验室中所有实验箱状况(主要检查每台实验箱的硬件完整情况),确认实验室工作人员填写的情况记录后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并督促学生填写仪器使用记录。

7.       实验课过程中应在实验室内巡视,解答学生实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得做其它与实验辅导无关的事情。

8.       实验课期间负责实验室安全、维持课堂秩序,禁止学生在实验室中丢弃杂物、随意走动、搬拆机器、违章操作、玩游戏等。

9.       实验过程中若实验箱出现故障,应及时告诉实验室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维护。

10.   实验课结束时间到,必须准时结束离开,如果下一批次的实验指导教师未到,不得允许学生进入实验室,应将实验室交给实验室工作人员后方可离开。

11.   实验课后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并登记实验成绩。

12.   取消实验课必须事先通知实验室,临时或重新安排实验必须提前一周进行。

13.   服从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其它管理安排。

14.   其它事项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15.   如有不履行岗位职责造成事故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Copyright ? 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淮阴工学院计算机与软件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   江苏省淮安市枚乘东路1号北园11号楼   电话:0517-83591046 邮编:223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