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工学院计算机与软件工程学院党委 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试行)
2020年05月30日 22:39 潘丽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发展党员工作,切实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党委对发展党员工作负全面责任

(一)党委书记的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发展党员工作方针,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及校党委的有关规定,领导学院的发展党员工作,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2.提出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的总体要求,研究制定发展党员的工作制度和计划。定期主持党委会,研究、讨论、检查发展党员工作。

3.负责学院教职工、研究生、本科生的党员发展工作。

4.主持召开党委会会议,讨论预审发展对象、审批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根据规定负责在有关材料上签署意见并签名、盖章。

5.经常督查、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6.认真处理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群众来信来访,组织查处学院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的人和事。

(二)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的责任

1.协助书记具体负责研究生、本科生的发展党员工作,对研究生、本科生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2.严格贯彻执行《党章》、《细则》及校党委发展党员工作的规定,对学院研究生、本科生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3.牵头研究制定研究生、本科生发展党员的工作制度和计划。

4.督促并指导基层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推优”工作。

5.组织开展学生预备党员转正前的相关工作。

6.对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进行审阅并协调做好有关考察工作。

(三)党委组织委员的责任

1.协助党委书记、副书记制定发展党员计划。

2.督促、检查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3.组织好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举办的培训班。

4.协助党委书记、副书记对《发展党员考察表》等有关材料进行预审。对党支部报送的《入党志愿书》等材料进行审查,并安排人员与发展对象谈话,提请党委及时讨论。

5.督促支部及时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并报党委审批,提醒审批后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档案。

6.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的群众来信登记、来访接待工作。组织有关人员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督促落实。

(四)党委其他委员的责任

按照党委委员的分工和安排,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中的相关工作。纪检委员负责查处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违纪问题。宣传委员积极协同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和预备党员的教育。所有党委成员都要关心、支持党员发展工作,在讨论党员发展的党委会上认真负责地发表意见。

二、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负直接责任

(一)党支部书记的责任

1.宣传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主张,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培养、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2.及时召集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明确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入党介绍人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的具体要求。

3.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考察,按要求填写考察意见;对确定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

4.做好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转正前的公示工作。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等材料。

5.组织召开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签名并报党委审批。

6.按规定做好发展党员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二)党支部组织委员的责任

1.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了解,协助党支部书记填写《发展党员考察表》,建立培养期档案。

2.协助党支部书记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考察,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按要求分别形成文字材料。

3.负责做好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有关准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及时将支部大会表决结果和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

4.协助党支部书记做好发展党员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三)培养联系人的责任

1.经常找入党积极分子谈心,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鼓励和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积极进取,端正入党动机。

2.要客观、全面、及时地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认识和现实表现,指出其缺点和不足,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措施和意见。

3.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及时向党小组、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四)入党介绍人的责任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及学习经历、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同时对被介绍人的优点和不足等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价,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被介绍人被接收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培养和教育,帮助其克服缺点,不断提高觉悟。


 

Copyright ? 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淮阴工学院计算机与软件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   江苏省淮安市枚乘东路1号北园11号楼   电话:0517-83591046 邮编:223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