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体系,提高立德树人的成效,进一步突出学生在学校现代大学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发挥学生在学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成为学院思政政治工作中的参与者、实践者和贡献者,更好地为学院事业发展贡献力量,特制订“班主任助理”计划。
一、“班主任助理”的职责
(一)学风建设的参与者。为学院学生工作规划和制度的制订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涉及学生利益的重要政策和制度发表意见。
(二)学校民主管理的实践者。通过合适方式,向广大学生宣传学院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对学院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参加或列席学院涉及学生重大利益的学工会议。
(三)辅导员、班主任与学生沟通的联络者。及时收集并向辅导员、班主任反馈学生有关的舆情、思想动态及相关信息;通过各种渠道,引导和鼓励广大学生为学院发展提出建议。
(四)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代言者。对于事关学生重大利益的问题进行调研,提交议案和建议书。
二、“班主任助理”的资格要求
(一)学校全日制在读的三年级(含)以上本科生、研究生;
(二)政治素质好,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
(三)关心同学,有责任心,执行力强,为人诚实、作风正派;
(四)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调研分析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写作和计算机与新媒体应用能力;
(五)成绩优良,学有余力。
三、组织管理
(一)“班主任助理”计划由学工办牵头实施;
(二)“班主任助理”由个人申请或班主任推荐,经选拔、试用后正式上岗,由学工办颁发聘任证书;
(三)“班主任助理”每年招聘选拔一次,每年由6-10人组成;
(四)“班主任助理”实行例会制,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讨论工作,布置任务;
(五)在工作日期间由学工办安排值班。
四、考核与奖惩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工办负责对班主任助理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评,试用一个月进行试用考评,任期结束进行终期考评。
(二)对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班主任助理授颁发“优秀班主任助理”荣誉证书,每届评选一次。
(三)凡不符合要求,不履行职责的,取消其任职资格。